不久前,北京海关对辖区内的保税仓库进行了大规模下库核查,发现大部分保税仓库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有些情节还十分严重——
某保税库是1998年1月16日设立的,从当年2月4日第一次申报保税货物入库,到1999年底共申报入库货物361票,价值人民币3192万元,申报出库货物价值人民币448万元。依此计算,该库库存货物价值应为2744万元人民币。库内的保税货物绝大多数为计算机网络备件、电源、网卡、路由器、集线器等,这些商品的平均关税税率在15%左右,加上17%的增值税,应缴税款约802万元。但海关在对该库进行实际盘点时发现,该库虽然存有少量物品,却均非当初申报入库的物品,该库实际库存为零。由于涉嫌保税货物出库超期未申报、故意缓税、走私等违规行为,此案已移交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深入调查。
此外,许多保税仓库还存在着资质文件不符合海关要求,违规借出保税物品不归还;保税物品超期存放,以各种手段骗取海关核销等违法违规问题。
在前一段的清理整顿过程中,北京海关共对24家寄售维修保税仓库下发了整改通知,对其中违规严重需要处罚的5个案件移交海关调查部门处理,还有5个违规案件在调查之中,对14家税库的一般违规按简易处罚规定进行了处理。
北京海关保税处负责人认为,保税仓库违规事件多,说明海关实际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过去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监管基本上是依靠单证监管,下库核查率过低,多数仓库一年仅能核查一次,有的甚至连一次也保证不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海关监管人员有限,而全市200多家保税仓库遍布各个区县、点多面广,战线过长,使得海关监管力量不足与业务量不断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海关也做过许多努力,如增加机构,充实人员,开发计算机联网监管系统等,这些措施虽收到一定成效,但实际监管薄弱的问题仍未解决。
记者在各地海关的采访中发现,北京海关保税仓库监管面临的问题是带有普遍性的。
据了解,保税仓库监管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海关总署关税司日前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深入清理整顿保税仓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一个市内设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较多且海关监管力量达不到的,应研究采取集中设点管理的监管模式。”
有关专家介绍,集中监管是保税制度的要求和必然趋势,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实行全面开放的保税制度。韩国海关在70年代初以前曾实行过类似的全面开放保税制度,但海关在监管中投入很大,而收效甚微,随后其政府颁布了《出口自由区设置法》,设立了出口自由区,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规定了全面保税仅限于在区域内实行。由此可见,在实施保税制度上,各个国家也都进行过探索,其最终目标都是朝着集约化的方向迈进。
借鉴发达国家海关管理的经验,我国海关管理也在集约化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最近,国务院批准15个城市设立出口加工区,就是海关实行集约化管理的重大决策。
8月底,北京海关召开了由300多名保税仓库经营单位以及外商企业代表参加的保税仓库集中监管政策宣讲大会,提出筹建三个集中监管库区,派海关关员驻库管理。占北京地区保税仓库总量75%的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将分别进驻这三个库区。此举对于规范保税仓库经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